交通运输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实施细则

为做好本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实施工作,依据研究生院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设置

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分为I类1万元/项和Ⅱ类3万元/项。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2024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结题或延期。我院本年度拟设置Ⅰ类项目10项、Ⅱ类项目5项,总经费2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主要面向已确定硕博连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申请人承担项目执行期须为在读期间

3.申请项目时,申请人需提供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人无在研未结题“研究生创新项目”;

5.对于在本科期间曾获得“北京交通大学知行奖学金(本科生)”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可在其入学当年获得I类项目(1万元/项)资助。

三、评审标准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学习、科研和国际交流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

四、遴选方式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信息和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组织集中评审专家(5人)打分并排序,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公示3天。

五、结题要求

学院每年集中组织1次结题和中期检查答辩,经学院审核达到预期成果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公开学术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可办理结题手续。未达到预期成果或未参加学术报告的,直接终止项目。

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成果的认定基于《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应取得创新成果的基本要求》。其中,一类成果记3分,二类成果记1.5分,三类成果记0.5分。

结题要求如下:

1.Ⅰ类项目结题需达到成果积分1分,Ⅱ类项目结题需达到成果积分3分。

2.结题成果署名符合《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应取得创新成果的基本要求》。

3.其他创新性成果

1)如有第一作者文章被相关学科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录用并参会,记0.5分。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主题和内容,必须与项目负责人的研究方向、课题内容紧密相关,任务书中须注明拟参加会议名称、时间和地点。

2)如参加国家、省市、行业协会主办的交通类科技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记0.5分。

4.自中科院或科技部等单位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公布起3年内,发表于预警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可作为结题预期成果。

5.成果标注

项目取得的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道时,均要对资助情况进行首位标注。标注方式: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批准号(由年份+字母+编号组成);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项目批准号(由年份+字母+编号组成)。

6.其他说明

关于提前结题、经费预算等要求,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