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学院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警示通知

各位在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研究生学习年限以我校各类在职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为准,但最短不小于2年,最长(含休学时间)不大于5年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一条(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时间)未完成学业者”应予退学的规定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长最长学习年限实施细则>>(研通 〔2018〕47 号)通知要求, 2014级及2015级在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再办理延期;各位在学在职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5年学习年限截止日期内获得学位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时间点,交通运输学院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答辩授予学位时间安排点为:每年1月份、4月份、6月份9月份;在学在职研究生对在每个授予学位时间安排点申请学位,需在授予学位时间安排点前2~3个月申请提交论文送审,具体申请时间以每季度公布在交通运输学院网站的答辩及学位授予通知为准。请各位在职在学研究生安排好时间,注意交通运输学院网站通知,附表为各级在学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截止日期(如2015级在职工程硕士的学号为1513xxxx以正式入学时发给的学号为准)

              附表: 各级在学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截止日期

序号

年级

学习年限

截止日期

剩余申请论文评审答辩次数(截至2019年5月)

申请论文评审答辩授予学位时间安排点

1

2014

2020年3月31日

2

 2019年9月份

 2020年1月份

2

2015

2021年3月31日

6

 2019年9月份

 2020年1月份

 2020年4月份

 2020年6月份

 2020年9月份

 2021年1月份

注:需在授予学位时间安排点前2~3个月申请提交论文送审,注意交通运输学院网站申请答辩通知。

                                    交通运输学院  2019年5月31日